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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牛田单元r21-凯发k8网页登录发表时间:2022-09-27 19:31 牛田单元r21-08地块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六堡路与新塘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中心经度e120.234611°,中心纬度n 30.297352°,地块总占地面积约42984平方米。 根据《杭州市牛田单元(xs07)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r21),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2020]51号)中的居住用地(代号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本地块历史上为宅基地、池塘和农田变更为居住用地(r21)需要开展地块污染调查工作。为此,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招标结果,委托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核查其污染物浓度是否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是否满足相应用地用途要求。 受托后,我公司在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和识别,考虑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工业企业以及地块内池塘分别于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使用地块内土壤填平存在污染的可能性,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对地块内土壤、地下水进行调查。因此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测方案(2022年7月)并提交专家函审,同时技术审查单位对监测方案进行了抽查。我单位根据专家函审意见对监测方案进行了完善,在地块内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和1个地下水采样点。 按照完善后的监测方案,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杭州谱尼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年8月17日~21日对地块内的土壤、地下水进行了采样分析。实际采样点位、分析因子均与方案相同。地块内外共送检土壤样品36个,土壤质控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数5个,地下水质控平行样1个。根据对地块及周边历史使用情况调查、现场踏勘及采样分析,结果如下: (1)从土壤检测结果来看,本地块土壤各检测点各污染因子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低于浙江省已发布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 (2)从地下水检测结果来看,本地块地下水各检出指标除氨氮、铝外的其他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由于氨氮、铝不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相关标准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所以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指标检出值经风险分析计算其风险可接受,且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牛田单元r21-08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用途要求,可用于居住用地(r21)的开发利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2022年9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通过评审,现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备案稿,并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