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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组团yh-凯发k8网页登录发表时间:2022-02-28 15:13 余杭组团yh-18单元(高铁枢纽中心)yh18h-r21-14地块位于位于余杭区仓前街道杭韵东路(规划)东侧、大蔡园路(规划)南侧,总占地面积约16040平方米。地块中心经度e:119.986161°,中心纬度n:30.294137°。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历史影像、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等,该地块原为河道及仓前街道灵源村农田(旱地)。目前本地块内中部有一面积约2700m2的职工生活建筑工棚,地块西侧北侧约2700m2用于堆放建筑砂石临时堆放,西南侧约800m2建筑用于钢筋加工场(钢筋存放、剪切、折弯)。 对现场进行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未发现场地潜在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问题。本次工作根据使用情况和面积等特点,采用分区布点和系统随机布点相结合的方法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调查,并在场地上游布设一个土壤柱状样和地下水采样点对照点。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共在地块内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和4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和1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内共采集土壤样品数40个,土壤质控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数4个,地下水质控平行样1个。土壤检测因子为ph、gb36600-2018中表1的45项、六六六、ddt、氟化物、锌、总铬、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正辛酯。地下水检测因子和土壤相同。中煤浙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采样方案于2022年1月14日~17日开展现场采样工作,实际采样点位、分析因子均与方案相同。 根据对地块及周边历史使用情况调查、现场踏勘,并通过采样分析可知: (1)本地块土壤中各污染因子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总铬、氟化物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地块内部分点位总硬度、氨氮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要求。总硬度、氨氮超标和地块农用地施肥相关,本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也不开发利用,地下水水质不会对地块未来利用造成影响,所以不作为关注污染物进行后续风险评估。 综上所述,余杭组团yh-18单元(高铁枢纽中心)yh18h-r21-14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用途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开发利用,本地块可结束初步调查,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